閩建筑函[2013]92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人工預算單價的通知
閩建筑函[2013]92號
各設區市建設局(建委),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:
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,反映建筑市場人工價格水平,維護工程建設各方合法權益,經會省發改委、財政廳同意,現將我省人工預算單價調整如下:
本次調整的人工預算單價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,并按我省現行費用定額規定取費。2013年12月31日(含31日,下同)以前已發出招標文件的工程,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;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,按合同約定執行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13年1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