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水利報:數說河長制湖長制
福建省晉江市河長辦近日聯合晉江市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水利局、城市管理局及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,共同印發《晉江市河湖水環境損害事件聯動處置工作制度》,明確了溝通協作、聯合行動、信息共享等機制及8個單位的工作任務。針對重點河湖的水環境違法行為,河長辦、市級流域河長辦或主辦單位將以“聯合執法商請函”的形式,商請法院、檢察院、公安局、司法局,以及行政執法、城市管理執法、環境執法等有關單位聯合行動。各單位將采用行政調解、立案偵查、檢察建議書、流域河長令、公益訴訟、司法矯正、效能問責、聯合普法等方式,互相借力、共同發力、形成合力,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、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有力保障。